| |
| |
一個人權、民主、法治的精神堡壘 |
|
|
| |
台灣法學會原定名為中國比較法學會,係於一九七○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成立,一九七一年一月十八日獲內政部以台內社字第四○一五一八號函通知准予立案全國性學術團體,本學會以「法學之比較研究及法治之宏揚」,作為學會成立宗旨,其立意即著重在使本會成為我國法學及法治建設,立基本土、放眼國際啟蒙者與開路先鋒。台灣法學會原係人民團體性質,為使學會功能有更大發揮及充分保障社員之參與權,本會已於二○○三年四月十八日登記為社團法人。
本會成立之初,其構想乃來自American
Bar Association (美國法曹協會、美國法律家協會)啟示,而成立一以法官、律師、法學者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為成員主體之法界組織。本會成立之初為符合當時主管機關及法令要求,乃使用「中國比較法學會」之名稱,惟因台灣本土意識日益增長,本會乃於一九九四年第二十四屆會員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正名案,但因出席人數稍有不足,乃於一九九五年本會第二十五屆大會中再次提案及表決通過,詎報請內政部備查仍遭駁回。其後,為此而展開接連之行政救濟程序及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,據理力爭,鍥而不捨,卒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五日經內政部以台內社字第八八八九四○五號函通知同意辦理,本會遂成為第一個內政部准予立案之以「台灣」為名之全國性團體。至此本會正名運作乃暫告終結,實質上即見證台灣社會追求主體認同之艱辛歷程。 |
TOP |
| |
|
|
| |
本會成立當時,係由五位常務理事輪值擔任理事會主席,對外代表本會,迄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三屆會員大會修正通過章程,始有理事長之設。依本會現行章程,本會乃以會員大會作為最高意思機關,理事會為執行機關,監事會則為監察機關。本會並設有秘書長、財務長等機關,以襄助理事長推行會務。而為會務需要,目前設有十二個委員會,包括民事法、刑事法、商事法、憲法行政法、社會法勞工法、財經法、法律教育、會員、編輯、智慧財產權法、基礎法學及國際法等十二個,各自依專業,分層負責,均發揮其實質功能,於會務推展有重大貢獻。
目前本會社員共計四二七人,均為專精法學人士,因入會條件及審查機制已具規模,會員可謂均為法學界之一時俊秀。本會歷任理事長包括:呂光理事長(第四、五屆)、陳繼盛理事長(第六、七屆)、王澤鑑理事長(第八屆)、王仁宏理事長(第九、十屆)、劉茂本理事長(第十一、十二屆)、蔡墩銘理事長(第十三、十四屆)、李鴻禧理事長(第十五、十六屆)、林文雄理事長(第十七、十八屆)、林山田理事長(第十九、二十屆)、陳傳岳理事長(第二一、二二屆)、黃宗樂理事長(第二三、二四屆)、洪貴參理事長(第二五、二六屆)、林子儀理事長(第二七屆)、許志雄理事長(第二八、二九屆)、黃宗樂理事長(第三十、三一屆)、許宗力理事長(第三二、三三屆)、古嘉諄理事長(第三四屆),及現任理事長黃瑞明等,各理事長均為引領風騷之法學鴻儒,彼等之無私奉獻,對於本會之會務開展,居功厥偉。
|
| TOP |
|
| |
|
|
| |
本會成立後,經理事長領導,秘書長、委員會積極規劃各種活動,對於法學研究水準提升及人權法治學理發展,有重大貢獻。茲就本會會務主軸,亦即舉辦學術演講會、座談會及學術研討會之成果略述如下:本會對於行政機關草擬之法案或立法機關審議之法案,或就當時社會各界所關注之法律、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等問題,每提出專業性之探討與批評。原則上,每月均由各委員會輪流舉辦一次專題演講會、座談會或研討會,由會員或邀請各方學者專家,提出論文並為演講或報告,且開放與會者座談討論,集思廣益,嗣後且錄音、紀錄及整理,編輯成冊,提供會員及各界參考。迄今三十五年,成果可觀。除此之外,本會於每屆年會時,亦必舉辦大型學術研討會;而為擴展國際學術交流,本會且多次邀請外國學者專家來台進行演講或座談,其中固與法治先進國家諸如日本、德國及美國之學者專家為多,惟亦期待爾後能更加強與其他國家學者、專家之知識交流。對於本會所曾舉辦之學術活動頗多,其中,年會大型學術研討會包括:
1.自一九八一年第十一屆起至一九八七年第十七屆,年會均舉辦「法制建設研討會」(見學報第四輯至第九輯)。
2.一九八八年舉辦「中國大陸法制」研討會。
3.一九八九年舉辦「動員戡亂體制」研討會。
4.一九九○年舉辦「大眾傳播媒體法制」研討會。
5.一九九一年舉辦「人性尊嚴與法治建設」研討會。
6.一九九二年舉辦「我國法治乖常根源之探討」研討會。
7.一九九三年舉辦「行政法制」研討會。
8.一九九四年舉辦「行政法制」研討會。
9.一九九五年舉辦「台灣法制一百年」研討會。
10.一九九六年舉辦「台灣法制新展望」研討會。
11.一九九七年舉辦「網路與法律」研討會。
12.一九九八年舉辦「世界人權宣言五十周年紀念」研討會。
13.一九九九年舉辦「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法學與法學教育」研討會。
14.二○○○年舉辦「新世紀台灣法制之展望」研討會。
15.二○○一年舉辦「知識經濟與法制改造」研討會。
16.二○○二年舉辦「台灣法學會二○○二年年度法學會議」。
17.二○○三年舉辦「台灣法學會二○○三年年度法學會議」。
18.二○○四年舉辦「台灣法學會二○○四年年度法學會議」等。
另本會所舉辦之不定期學術研討會,舉其大者例如:
1.一九八三年十二月舉辦「中日比較法學」討論會。
2.一九八四年九月舉辦「中美德日議會制度之比較研究」討論會。
3.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舉辦「中美言論自由法制之比較」研討會。
4.一九八六年十月舉辦「戰後中日法學之變遷與展望」研討會。
5.一九八九年七月舉辦「法律人的社會角色」研討會。6.一九九一年五月舉辦「戡亂終止後法制重整與法治展望論文集」發表會。
7.一九九五年三月共同主辦「司法改革五大議題」研討會(與台北律師公會、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、國家政策研究中心合辦)。
8.一九九五年五月共同舉辦「新聞自由與大眾媒體」國際研討會(與台灣教授協會、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、台大法學基金會、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、澄社、國家政策研究中心合辦)。
9.一九九五年一一、一二月舉辦「台灣法制一百年」研討會。
10.一九九九年共同主辦「台灣與日本人權發展及司法改革」研討會(與國際文化基金會合辦)。
11.二○○一年共同舉辦「公司重整、債務調整與強制執行法律問題之研討」研討會。
12.二○○二年舉辦「憲改十年的回顧與檢討」研討會。
13.二○○三年共同舉辦「台德日比較法學國際學術」研討會。
14.二○○四年舉辦「偵查中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之角色定位」學術研討會。
15.二○○四年舉辦「台德環境法暨科技法學術研討會」等。
本會三十五年來為促進法學意見交流及知識經驗傳承,且出版頗多刊物,其較為重要者,例如:
1.本會學報自一九七五年第五屆創刊以來,至今已刊行至第二十四輯,其中記載本會年度活動紀要、演講會、座談會、研討會及年會大型研討會論文與紀錄。
2.法治學刊,本會於一九七六年第六屆成立「法治學刊編輯委員會」,發行此刊物,由陳繼盛律師擔任發行人,迄一九八一年止,共計發行八期。
3.大型研討會學術報告及討論會紀錄之專輯,包括:(1)法律人的社會角色研討會特刊(一九八九年十月出版)、(2)戡亂終止後法制重整與法治展望論文集(一九九一年四月出版)、(3)台灣法制一百年論文集(一九九六年十一月)、(4)民間司法改革白皮書(一九九七年七月)、(5)知識經濟與法制改造研討會專輯(二○○二年十一月出版)、(6)台灣法學新課題(一)(二○○三年九月出版)、(7)二十一世紀憲政風雲(二○○四年一月出版)、(8)台灣法學新課題(二)(二○○四年十一月出版)。
自上開會務歷史描述,可知本會無論在學術活動上或刊物出版上,應可列國內學術性社團之翹楚,成果豐碩,值得社會各界之肯定。 |
| TOP |
|
|
|